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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抽检不合格了还给通知吗

发布时间:2026-06-28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针对“水果抽检不合格是否会收到通知”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立即查封、扣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确认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同时,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结合问题,水果抽检不合格后,监管部门不仅会进行查封、扣押等处理,还会依法向相关主体(如水果店、批发商)发送通知,告知不合格结果及后续处理要求,这是监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体现。
水果抽检不合格后,为了有效应对,您可以采取以下实用行动建议:
1. 及时接收并核对通知:收到监管部门的不合格通知后,仔细核对通知中的不合格项目、检验依据及整改要求,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信息误解导致后续处理不当。
2. 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水果:第一时间下架并封存店内的不合格水果,避免继续销售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同时减少自身的违法风险。
3. 配合监管部门调查: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供水果的进货凭证、销售记录等相关材料,积极配合调查,说明不合格水果的来源和流向,争取从轻处理。
4. 进行内部整改:对店内的水果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查找问题根源,如加强进货查验、规范储存条件等,并记录整改过程,以备后续复查。
选择解决方案时,需重点考虑不合格水果的危害程度、自身的责任大小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优先采取能最大程度降低风险和损失的措施。如果您对具体处理流程或法律责任存在疑问,建议进一步向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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